生态环境与化工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26年04月10日 18:02       作者:    责任编辑: 张宇冲   (点击:)

生态环境与化工学院

2025 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
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制定依据

根据《西安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》(西安理工本教〔202520 号)、本科生院《关于 2025 级学生转专业方案制定指导意见(最终版)》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应用化学、制药工程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、环境工程专业办学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第二条 工作原则

1. 公平、公正、公开:接收计划、申请条件、考核标准、录取结果全程公示,接受校纪委、学院纪检委员及全体师生监督。

2. 择优录取与学科适配:综合考量学生学业基础、学习潜力、专业匹配度,在办学资源允许范围内合理接收。

3. 规范有序、以生为本:严格执行学校统一时间节点与工作流程,提供充分专业咨询,降低转专业盲目性。

4. 全程留痕、可追溯:考核全程录音录像,材料存档不少于 1 年,确保工作严谨规范。

第三条 适用对象

西安理工大学 2025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(不含定向生、委培生、艺术类、体育类及招生时明确限制转专业的学生)。

第二章 组织机构

第四条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
· 长:周蓓蓓

· 副组长:何仰清、李家科、杨帆

· 员:余晓皎、刘玉玲、钮金芬、王东琦、路蕾蕾

第三章 接收计划

第五条 接收原则

1. 各专业三次接收转专业学生总计划数,不低于本专业入学当年招生计划数的 10%,不高于 20%,总计划一经确定不再调整。

2. 本次为第一次接收(面向全校),若接收人数未达计划数,剩余名额自动顺延至下一次。

3. 第二次、第三次接收条件、考核方式与本次一致;转入学生原则上不降级,确需降级按学分衔接情况由领导小组审定。

第六条 各专业接收计划

1 25级本科各专业目前在籍人数及拟接收人数

专业

总计划数

第一次

2026 年)

第二次(全校)

第三次

(院内)

咨询

联系人

联系电话

制药工程

10

10

0

0

路蕾蕾

15029293948

应用化学

5

5

0

0

路蕾蕾

15029293948

环境工程

5

5

0

0

路蕾蕾

15029293948

给排水科学与工程

5

5

0

0

路蕾蕾

15029293948

第四章 申请条件

第七条 基本申请条件

1. 2025 级全日制本科在籍,学习满一学期,注册与缴费手续齐全。

2. 遵守校纪校规,品行端正,无违纪处分记录。

3. 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(按照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)。

4. 原专业未限制转专业,对转入专业有明确兴趣与规划,原专业属于理工类(物理类)或文史类(历史类)的学生均可报名。

第八条 不予受理情形

1. 未报到入学、未注册取得学籍;

2. 以定向、委培、联合培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;

3. 休学、保留学籍或应做退学处理的;

4.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;

5. 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;

6. 以第二学士学位形式录取的;

7. 中途转学至我校的学生;

8. 其他不符合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转专业规定的。

第九条 特殊群体政策

1. 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或在大学一、二、三年级应征入伍的学生,因入伍未申请过相应转专业的,复学后如有转专业需求,可随复学所在年级提出转专业申请。

2. 休学创业的学生,已具备一定创业基础和相当创业规模、创业成果,复学后仍有继续创业的强烈意愿,有转入创业相关专业学习的需求,可自行提出申请,由院、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。

3. 民族生(特指:少数民族预科班、内地新疆高中班以及生源地为西藏地区的藏族学生)转专业,每个专业接收不超过5名民族生转专业,如申请转同一专业学生人数超过5名,择优选取。民族生不占用该专业的转专业计划名额。

4. 本硕连读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转专业的,不再保留本硕连读资格。

第五章 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

第十条 学校统一时间安排


第六章 考核方式

第十一条 考核组成

总分 100 分,由 “学业成绩(85%+ 综合面试(15%)” 组成。

1. 学业成绩:按已修完的全部课程的加权平均分计算。

2. 综合面试:10–15 分钟,考察专业认知、转专业动机、学业规划、学习潜力,全程录音录像。

第十二条 考核要求

1. 考核小组不少于 3 人,由专业负责人与骨干教师组成。

2. 全程录音录像,考核材料存档不少于 1 年。

第七章 录取原则

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

1.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
2. 末位同分者,优先录取学业成绩更高者。

3. 每位学生限报 1 个专业,不设调剂,未录取者保留原专业学籍。

4. 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本科生院。

第八章 补修课程

第十四条:补修课程

1. 对于高数课程的说明:对于成功转到应用化学、制药工程、环境工程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同学,如果大一修读的为总学分8学分的《高等数学(上)(下)》,应补修5.5学分的《高等数学(下)》(课程代码:19101050

2. 对于英语课程的说明:对于成功转到应用化学、制药工程、环境工程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同学,如果大一修读的为总学分4学分的《英语C12》,应补修《英语B2》(课程代码:07101570

3. 缺失专业先修课程的,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补修,由学业导师指导衔接。

第九章 咨询与监督

第十五条 咨询方式

1. 集中咨询:曲江校区8-1064 14 16:10–18:00

2. 日常咨询:曲江校区教9532,路老师,15029293948

3. 线上咨询:学院咨询群QQ825121859

第十六条 监督举报

受理转专业全流程投诉举报,3 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。监督电话:学院纪检委员监督电话029-82312951、本科生院监督电话029-61228260

第十章 纪律与附则

1. 工作人员亲属参与转专业须主动回避

2. 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督,严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。

3. 方案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,纸质版提交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 134 室。

4. 未尽事宜按《西安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》执行,由生态环境与化工学院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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